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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自治区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产业目录和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项目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4-09-25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部署要求,我委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自治区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产业目录和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项目。现就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制定自治区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产业目录和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

二、采购事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认真研究国家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策环境、发展趋势,以及试点省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及实践经验,在对我区生态资源禀赋特点、生态产品及相关产业发展特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开展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开展自治区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产业和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项目主要包括前期调查研究、制定“自治区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产业目录和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开展教育培训等。2025 年 2月 30 日前提交《自治区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产业目录》和《自治区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预算 5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内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关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证明资料)。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清晰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人民法院尚有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案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但凡有一项虚假证明, 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 30日 18:00 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项目综合比选评分表(见附件) 自行编制申报材料,材料用 A4 纸打印,一式 5 份,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申报材料需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均加盖公章,于 2024 年 9 月 30日 18:00 前(以寄出邮戳和送达日期为准)将比选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我委(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36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五、综合比选评审

我委组织专家组对不少于 3 家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通过对报价、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择优评选出服务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吴  洁   0951-6038171,18095481158


附件:“制定自治区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产业目录和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录”项目综合比选评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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